国家开展变革委等部分关于印发第29批新确定及悉数国家企业技能中心名单的告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变革委、工业与信息化厅(经济与信息化委)、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天津特派办、上海特派办、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依据《国家企业技能中心确定管理办法》(国家开展变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2016年第34号令),经审定,现将2022年(第29批)新确定国家企业技能中心名单及悉数国家企业技能中心名单告诉如下。
一、承认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113家企业技能中心、北京华源泰盟节能设备有限公司等8家分中心,自本告诉印发之日起具有国家企业技能中心及分中心资历。
二、对25家地点企业产生称号改变、重组的国家企业技能中心及分中心予以相应更名,自地点企业更名、重组之日起仍为国家企业技能中心及分中心。
综上,自本告诉印发之日起,悉数国家企业技能中心为1714家、分中心为113家。